本报讯 (记者乔 宁)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2月5日先后发文,要求回收含乌头类生物碱的云南白药有关产品。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称,云南白药含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已经该局批准,其经过炮制,毒性大大降低;若企业严格按照该局批准的配方工艺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其产品总体是安全的。
2月5日,香港卫生署发布新闻公告称,检测发现云南白药有关中成药样本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乌头类生物碱可能带有毒性,如使用不当,可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及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严重者会危及生命,如呼吸困难和心律失常,故要求相关销售商回收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随后,澳门卫生局也发出回收通知。
国家药监局在2月6日发布的公告中称,云南白药是我国中医药传统品种,自1956年以来,其配方、工艺被确定为国家秘密,说明书、标签可不列成分项目。此前,该局已就云南白药有关产品含乌头类生物碱的问题,约谈企业有关负责人,要求其在法律框架下修改说明书,增加药品安全风险的提示内容,加强产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