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敢吃药、大病敢住院”,在农村和基层,老百姓不再为看病就医担心。医务人员也普遍感受到,基层条件明显改善,就诊人员逐步增多,医患关系更加融洽。这得益于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
初步实现基层全覆盖
2009年8月,我国开始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
2010年基本药物制度在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实施。2011年7月底,全国5万多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发文,要求把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
建立新招标采购制度
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2010年11月,在总结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国家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
新的招标采购办法主要有五个关键环节:一是招生产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二是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可以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和采购成本;三是双信封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评分因素干扰;四是集中支付,杜绝了不正之风。五是全程监控,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同步推进机构综合改革
药品降价了,医院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医生的激励机制从何体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对此,国家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到今年12月底,全国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将基本完成,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供应机制和长效性的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运行费用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运行得到切实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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