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1月13日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户籍16周岁~59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每月最多补助达千元,此项政策的实施,预计惠及该市近万个残疾人家庭。
日前,北京市残联会、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扶持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个人补贴,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400元或200元补贴,对其中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补贴。二是对社会兴办(含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将根据入住机构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运营补贴,为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收住残疾人2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收住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日前,北京市残联会、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扶持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个人补贴,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400元或200元补贴,对其中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补贴。二是对社会兴办(含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将根据入住机构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运营补贴,为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收住残疾人2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收住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