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德荣1月9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家庭医生制度建设要在上海全市所有17个区(县)开展。
据介绍,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市长宁、徐汇、浦东等10个市级试点区,共有1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构建,覆盖2277名家庭医生,签约161万户家庭共374万人。试行家庭医生制度的1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试点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93.7%,2277名家庭医生占试点社区临床医师的47.4%,签约家庭占常住居民家庭数的36.5%,签约人数占常住居民总数的30.1%。签约后,家庭医生对居民健康状况与需求进行细致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逐步实施首诊后的按需转诊。试点以此推动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卫生资源的“调配人”和卫生经费的“管理人”。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黄峰平介绍,上海市在试点的基础上,目前正制定在全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相关指导性意见。2013年,家庭医生制度将在全市所有区(县)开展,并落实全市预约挂号平台对家庭医生优先开放,同时扩大与家庭医生制度配套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