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10日讯 最近,有关网售处方药的消息不断。 4月15日,《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这被众多业内人士解读为“网售处方药将全面开闸”。 国家药监局近日在上海组织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座谈会,对此,业界有声音认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出台。 诚然,网售处方药监管办法靴子何时落地牵动着无数人的神经,毕竟处方药市场的蛋糕是诱人的。买卖对于各医药企业来说固然重要,不过,从最近监管部门的表态以及相关媒体报道来看,除了市场利益,还有更重要的信号被透露出来。 01开闸的关键因素 网售处方药,从当初全面禁止,到现在被允许、支持,其中最大的推动力来自于互联网大潮,互联网%20已经成为了国家战略之一,网售处方药放开也是必然的趋势。 这也是众多互联网医药企业“讲着故事”坚持活下来重要的原因之一,不少分析认为,随着网售药品的全面开闸,无疑将倒逼医药产业链、乃至整个利益格局的调整,为互联网医疗平台带来爆发式增长的机会。目前,医药市场万亿元药品销售额,其中85%来自处方药,而这些处方药销售的主要渠道还是医院和线下药店,来自网上药店和互联网医院的销售额占比非常小。 只是业界关注已久网售处方药开闸最重要的“牵引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几经波折依然没有出台,使得网售处方药处于不明确的状态。 那么,影响办法出台、打开闸门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事实上,答案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如何保障药品安全”。最近国务院、国家药监局的表态都表明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只有“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才是开闸的前提。只不过不少市场参与者只看到“利”,对于药品安全这个问题选择性漠视,或认为是个“小问题”置身事外。 而最近媒体曝光多起“一些网上药店不仅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还存在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诸多乱象”,使得新一轮严查网售药品违法行为的可能性不断加大,这样一是为网售药品监管办法出台奠定有利的基础,二是对违法销售主体严厉查处,形成高压的态势,亮明底线不容逾越。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赵鹏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药的同时,更有必要健全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增强制度刚性,方能确保互联网医药的发展行稳致远,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02专项整治已在路上 互联网%20医药对于购药便捷性和医药资源的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种便捷也会使得原本可能就存在的风险被放大。 因此,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药品网络销售者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夯实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全过程持续合规。这是为企业划出了红线。会议强调,网络售药,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前提,要完善配套制度,明晰各方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强化对网络售药的严格监管。这表明强监管是主管部门工作的主旋律。 事实上,针对当前网络售药的乱象,各地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最近,安徽、广东等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专项检查。 其中,广东省药监局表示,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和该省风险研判信息,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拟通过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的监测力度,依法对无证经营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完善违法违规线索调查处置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测效能,督促第三方平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引导行业严格自律等方式,进一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专项整治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聚焦三项检查重点:一是未取得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问题。包括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或资质超过有效期非法从事药品网络采购、销售活动,以及未取得或超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活动。 二是药品网络销售者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问题。包括非法销售假药、劣药,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非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药品配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是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履责问题。包括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严格履行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的资质审核义务,是否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及时停止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的网络交易服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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