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医疗器械 » 正文

国家药监局:自10月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发布时间: 2021-06-10 21:11:28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润宝医疗网10月20日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ldquo;放管服rdquo;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ldquo;互联网+政务服务rdquo;工作的重要

润宝医疗网10月20日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国家药监局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试点发放范围为自公告之日起新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首次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变更与延续注册将视情况逐步发放。   三、试点期间,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步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不包含本产品技术要求。   五、企业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方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文/小编)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