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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个药品 药店购买需实名登记(附名单)

发布时间: 2021-06-13 20:12: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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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2月9日讯 即日起,在农村药店购买这几类药需实名登记,包含阿咖酚散、安宫牛黄丸等68个药品。  根据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

医药网2月9日讯 即日起,在农村药店购买这几类药需实名登记,包含阿咖酚散、安宫牛黄丸等68个药品。   根据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需落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据悉,需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的药品种类增多,由之前的退热类药品扩大至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   除此外,农村零售药店发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患者后2小时内要报告乡镇卫生院、镇村干部。   日常药店防范   1、进入零售药店购药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保持“一米线”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体温检测超过37.3℃时,请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有关指引,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2、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出示购药人员身份证,如实配合登记购药人员相关信息(代购的须同时提供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14天内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行史的顾客以及集中隔离场所、港口码头、冷库冷链及农贸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从业人员,购买退热药时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如实报告。   暗访监督   根据广东省药监局消息,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中将农村零售药店进行标记,并加强对农村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于检查发现未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品零售企业应依法严肃处理。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暗访督导。   附药品名单   (来源:广东药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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