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河南省在全省30家医院实施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试点实施两个月来,共收治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患者6890例,相同病种按病种付费与按项目付费相比,次均住院费用降低1880.07元,次均住院药品费用降低858.29元,平均住院日减少2.19天,为患者和新农合节省费用702.21万元。
一、健全组织,加大推进力度
省卫生厅高度重视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2011年破解发展难题的19项重点工作之一,成立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路径组、价格测算组等各个小组。省卫生厅领导牵头,各责任处室分片包干,实施重点工作督查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厅务会,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试点医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工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的通知》和《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遴选30个病种,在全省30家医院开展试点。
二、完善措施,强化分级监管
一是优化路径,提升服务。各试点医院参照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按病种付费《临床诊疗指南》,结合本院临床实际,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路径,基本做到路径“本土化”。如郸城县人民医院制订了专门的“按病种付费标准化菜单医嘱”,并导入相关科室医生工作站,使医嘱更加规范、便捷。二是分级监管,加强督导。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是监管主体,负责监管本县试点医院执行临床路径等;省辖市卫生局负责对试点医院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市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省卫生厅对省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三是加强考核,建立机制。各试点医院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调整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新农合基金管理部门将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纳入与试点医院签订的协议中进行管理,并与基金拨付进度挂钩,每半年考核一次。对执行不好的拒付保证金,对违规病例扣除一定的违约金。
三、求实求效,实现三个扩大
一是扩大术式。以本省现有医疗技术水平为依托,以技术准入为依据,组织专家再制订出34种不同治疗方式,使目前30个试点病种的治疗方式扩大到66个。二是扩大病种。根据国家发布的按病种收费推荐目录,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除去本省已开展的病种,将剩下的19个病种纳入本省试点病种。三是扩大试点。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选择基础比较好的医疗机构,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参与按病种付费试点,不断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享受实惠。目前,周口市、商丘市二级以上医院,洛阳市所辖9个县的综合医院全部开展了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
(责任编辑:晏霏霏)
标签阅读: 新农合,病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