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4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21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 《意见》提出,强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夯实中医药类专业主体地位,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学科专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中医药主干专业。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布局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专业。完善中医药学科体系,强化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学科建设。适度扩大中医药类“一流学科”建设规模,完善建设结构。五年内完成第一轮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 《意见》明确,推动中医学长学制教育改革。试点探索中医学九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中新增加的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长学制学生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时应纳入并占用相关高校当年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计划,各相关高校要统筹校内资源,合理确定各层次类型招生规模。 《意见》提到,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毕业须达到中医专业学位授予标准。2021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改革职业院校招生机制和培养内容,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养生、老年护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员。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推进中医药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建设,促进书证融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意见》明确,探索招生方式改革。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中医学类专业,提高生源质量。自2021年开始,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将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特殊技能等纳入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各培养单位要根据人才需求和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招生计划,逐步增加中医(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 《意见》要求,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建设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大力加强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经典骨干教师培养。举办中医药教育的高校应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中医药基础课程教师、经典课程教师、临床教师、师承导师培养。健全师资授课、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将授课、带教情况作为教师序列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授课、带教补助标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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