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近日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警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基金运行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预警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得发生数据失真导致预警错误和调整数据规避预警的行为。
通知规定,根据新农合当年基金结余、历年基金累计结余两项指标,按照影响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的程度,发布黄色、红色预警信息,显示基金运行风险状态。其中,黄色预警指当年结余大于15%、累计结余大于25%或当年基金透支动用历年累计结余的情况;红色预警指当年结余大于25%、累计结余大于40%或基金透支额度较大动用风险基金的情况。
通知要求,市级合管中心每季度末汇总测算基金运行数据,将测算情况与设定的基金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对比,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发布预警信息,同时下达预警通知书。接警部门对预警通知书中反映的基金风险状态、范围及异常指标等情况要提出解决方案,于接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合管中心作出书面汇报。其中,接到红色预警的地区,预警信息的发布周期由每季度改为双月发布。连续两次以上进入红色预警状态的县(市、区),将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下年度补偿方案调整须请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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