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8日讯 药店新一轮检查,来了 据湖北日报报道,为适应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履行好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湖北省药监局、省市场局、省卫健委近日联合发文,对药品流通使用监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其中,对于零售药店,该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药品经营企业,严查零售药店药品购销渠道不规范、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不凭身份证和不限量销售、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 自去年12月1日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后,零售药店的监管就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让人惊叹的就是最严处罚。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一旦被认定存在销售过期药的行为,即使只卖出一盒药,药店最少也会被罚10万元。 此前,在零售药店就出现了多起这样的案例。浙江杭州市下城区一家药店因销售了两盒过期药,被该区市场局开出了10万的罚单,而这两盒药的总价值还不到100元。无独有偶,在长春市也有一家药店因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被罚款10万元。 处方药问题,药店最易踩雷 从过去一年零售药店行政处罚案例来看,三大问题最易在药品零售圈暴雷:其一是执业药师配备问题;其二是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问题;其三是医保基金管理问题。 其中,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问题,零售药店最易踩雷。此外,相对其他两个问题来看,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问题还容易带来连锁反应,一旦有一家药店涉事,接下来可能就会有一批药店要被检查。 以湖北咸宁为例。7月21日晚,《2020咸宁问政通山专场》节目曝光了咸宁市通山县部分药店在无处方或执业药师不在岗以及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形同虚设的情况下,随意出售处方药的问题。 随后,针对电视问政节目曝光的问题,通山县市场局迅速制定出专项方案,采取四条措施对药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其一,在第一时间查处了电视曝光的“问题药店”;其二,明确要对该县125家药店进行检查。 而且,这样的案例在今年出现了多起。在河南项城市,由于女子购买3瓶“安眠药”服下昏迷,该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在江苏淮安市,因一家药店不凭处方卖处方药致女孩差点没命,全区276家药店受牵连,遭监管部门严管;在广东阳春市,同样的因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问题,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53家,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113家,立案查处48家... 新的一年,严管药店药师配备 此外,湖北省的指导意见还明确,新开办经营处方药的零售药店,按规定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确保药店配用执业药师目标顺利实现。 11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也谈到这一点。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该《通知》明确,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 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采取暂停处方药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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