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患者异地就医,7月6日,广西首府南宁市政府正式与湖南、云南、海南3省,以及广州、福州、南昌、长沙、成都5市医保机构代表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协议各方通过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更好地对医保支付行为进行监管,以防止骗保、医疗资源滥用等行为。
根据协议,在不久的将来,南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可以在湖南、云南、海南3省,以及广州、福州、南昌、长沙、成都5市的医保定点医院结算就医,而南宁的医保定点医院在接受上述3省5市的医保参保人就医时同样可以进行异地结算。此举的受益者还包括大量这些省市之间的流动人口,诸如跟随子女异地生活的退休老人、异地安置人员、跨地区就业人员等。
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制度,使异地普通门(急)诊、大病门诊等费用,以及异地安置参保人员以及转诊参保人员在合作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能够即时结算,节约了就医患者垫付医疗费用的资金压力。协议实现后,参保人异地就医将完全执行参保地的待遇标准,按就医地医保3个目录生成基本医疗费用后,再根据参保地政策进行结算,享受参保地待遇,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统筹费用直接由当地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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