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国办出台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级医疗机构要“先治病后算钱”,并且规定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无渠道支付医药费时承担兜底责任。但据悉,目前国内只有青海、福建、湖北等10余个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并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在微访谈中,有网友提出疑问,广东省内目前公立医院经常为“三无人员”“买单”的现象,卫计委将有什么应对措施?
对此,陈元胜透露,年内广东省将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将设立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由基金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