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目前,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了81.31万人,参保率93.16%,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63.33万人,参保率84.9%。
据悉,为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我省先后出台了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城镇居民异地参保和个人缴费结转制度、预拨医疗保险周转金、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等7项政策措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也在全面推进,目前已有4个地区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6个地区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3个地区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即时结算。为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我省全面展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和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也正在推进当中。
同时,我省还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已全面建立,有效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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