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润宝医疗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康复 » 助行器 » 正文

    医用制氧机 (杭州福莱希制氧机有限公司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54067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0 15:40:53    浏览次数:897
    导读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字2010第2540676号注册人名称 杭州福莱希制氧机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 生产地址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住所 产品名称 医用制氧机型号、规格 BY-3、BY-3W、BY-4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540676号 
    注册人名称 杭州福莱希制氧机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生产地址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住所  
    产品名称 医用制氧机 
    型号、规格 BY-3、BY-3W、BY-4、BY-4W、BY-5、BY-5W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制氧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外壳结构件组成,制氧系统包括进气过滤装置、无油空气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分离装置、流量计、湿化瓶、吸氧管、雾化装置。产品在开机30min后,其输出的氧气浓度≥90%(V/V),氧气中的水分含量(露点)≤-43℃,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态酸和碱、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应符合GB8982的要求,无异味,固体物质粒度≤100?m,固体物质含量≤1mg/m3;氧气流量在流量计的量程范围内连续可调,误差不大于10%;湿化瓶输出口的供氧压力≥0.03MPa;产品的噪声不大于49dB(A)(制氧量4L/min及以下机型)、不大于55dB(A)(制氧量5L/min-12L/min机型)、不大于60dB(A)(制氧量13L/min-16L/min机型);具备雾化功能的产品,其5min雾化量应分别不小于1.0ml(制氧量4L/min及以下机型)、1.5ml(制氧量5L/min-12L/min机型) 和2.0ml(制氧量13L/min-16L/min机型);产品电气安全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供患者吸氧及药物雾化辅助治疗用。 
    其他内容  
    备注  
    批准日期 2010.12.16 
    有效期至 2014.12.15 
    附件  
    产品标准 YZB/浙 0460-2010 《医用制氧机》 
    变更日期  
    邮编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  
    审批部门  
    变更情况  
      
    注 本网站发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信息供参考。如网站公布的信息与纸质批件不一致,请相关企业与我们联系纠错,纠错电话:010-88330123。如企业在数据库中未查到本企业产品注册、备案信息,请企业联系省局或市局。 

     (文/小编)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aibaoyl.com/ylkf/show-414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10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1.5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