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疾病的发生:由于五脏外应五时,故四时六气的发病规律,一般是主时之脏首先受邪而发病。如春季肝先受邪,夏季心先受邪,长夏脾先受邪,秋季肺先受邪,冬季肾先受邪,此即主时之脏受邪发病的一般规律。
但是,有时亦可导致“所胜”或“所不胜”之脏受病。如气候失常,时令未至而气先至,则属太过;时令已至而气未至,则属不及。
太过之气的发病规律是不仅可以侮其所不胜之脏,而且还可以乘袭其所胜之脏,同时,即使是我生之脏亦有发病之可能。
不及之气的发病规律,则不仅是所胜之脏妄行而反侮,所不胜之脏乘袭而发病,同时,即使是生我之脏亦因受累而有发病之可能。这是根据五行生克乘侮规律而推论的。此种发病情况的推测,虽不能完全符合临床发病的客观规律,但却说明了疾病的发生,确实受着自然界气候变化的影响。
2. 关于疾病的传变: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响,谓之“传变”,即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或他脏之病可以传至本脏。从五行规律来说,病理上的传变主要是应用五行相生的母子关系,以及五行相克的乘侮关系,来说明脏腑间疾病相互影响的传变规律。
(1)母子关系传变:即根据相生关系进行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种情况。
(2)乘侮关系传变:主要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