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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药总局提醒勿滥用制氧机 无证据证明吸氧保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1 17:59:07    浏览次数:121
    导读

    爱宝医疗网 近期,少数制氧机厂商为了推销产品,擅自夸大吸氧效果,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昨日发布安全提醒尚无证据证明吸氧有保健作用,过度不当吸氧可能会对人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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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少数制氧机厂商为了推销产品,擅自夸大吸氧效果,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昨日发布安全提醒:尚无证据证明吸氧有保健作用,过度不当吸氧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消费者应遵医嘱不要盲目购买使用

      制氧机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除医疗机构使用外,小型的制氧机还可以用于环境和病理情况下低氧的家庭辅助治疗,如高原缺氧、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但家庭辅助治疗用制氧机不得用于生命维持或生命保障。国家食药总局提醒说,该产品须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处方的每日使用时间和流速使用,从而降低适应症选择不当带来的风险。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吸氧对正常人具有保健作用,相反不适当的吸氧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此外,消费者应当在医生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不可过量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

      此外,近日美国药品监管机构发布信息,建议停止处方和调剂单剂量含对乙酰氨基酚超过325mg的处方药。不少公众担心部分感冒药中单剂量含对乙酰氨基酚超过325mg还能否继续使用。为指导公众安全使用感冒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美国药品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并非针对感冒药,而是限制处方药中对乙酰氨基酚的量。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严重的肝损伤。因感冒药服用时间较短,因此这一控制措施并不包括作为非处方药的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公众,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感冒药,不要同时服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用药期间不要饮酒。

     (文/小编)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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